來源:渤海先進技術研究院
2020-09-12 23:08:09
渤海先進技術研究院招商入駐政策
(試 行)
為將渤海先進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先研院”)打造成國內一流科研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創新引領作用,強化科技創新資源聚集效應,吸引高層次科研機構和人員開展高質量科技創新活動,助力“富強濱州”建設,特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章研發機構
適用范圍:市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先研院設立的各類科研機構,市內外企業通過獨建或合作方式在先研院設立的科研機構,公司化運營的新型研發機構等。
第一條 入駐保障
提供基本裝修的研發及辦公用房。裝修標準包括:墻面粉刷(或其它裝修)、地面鋪設、水電暖訊配套等。入駐機構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裝修。
第二條 優惠服務
(一)免費服務
1、文獻、專利、標準等檢索查新服務。
2、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業務咨詢與指導服務。
3、入駐機構自用的3年公有云服務。
4、政府開放性數據服務。
5、政府購買的電商類和產業類商業數據服務。
6、在人力資源中心開展項目路演、對接洽談、信息發布、雙創指導、雙創培訓等公益性活動的場地服務。
7、對入駐機構提供“一對一”事項專辦服務。
(二)創新券服務
1、入駐機構可免費查詢全省范圍內的共享科研儀器設備。
2、通過創新券方式,落實使用共享科研儀器設備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和購買科技創新服務所發生費用的補助政策。
3、對服務制度健全、服務量大、用戶評價高、綜合效益突出的科研儀器設備供給方,按其上年度實際發生的創新券總額的10%-30%落實補助政策。
(三)場地服務
提供國際化的智真會議室、洽談室、學術報告廳、展廳、多功能廳等場地及配套服務,費用5折優惠。
(四)科研活動服務
以下科研活動服務費用,一律實行5折優惠:
1、展示、推介、洽談、交易、創新設計、工業創意、品牌策劃、市場規劃等服務。
2、相關領域專用設計軟件服務。
3、各類專業數據的咨詢與加工服務。
4、在人力資源中心開展項目路演、對接洽談、信息發布、雙創指導、雙創培訓等市場化活動。
第三條 專項基金支持
對在濱州市就地轉化并實現產業化的項目,擇優以專項科創基金等方式進行股權投資。
第四條房租費及物業費補貼
(一)自入駐之日起,前三年按最高100%補貼,第四、第五年按最高50%補貼。
(二)入駐后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按100%補貼:
1、獲得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認證的。
2、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專利獎等國家級科技獎勵的,自獲獎當月起計,補貼期限為6年。
(三)入駐后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按50%補貼:
1、獲得省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省級科技創新平臺認證的。
2、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專利獎等省級科技獎勵的,自獲獎當月起計,補貼期限為3年。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或兩個以上補貼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落實,不疊加補貼。
第五條 科研機構及科技成果獎勵
(一)對入駐后獲得國家重點實驗室認證的機構,協助申請省財政1000萬元經費支持。
(二)對入駐后獲得國家技術創新中心認證的機構,協助申請省財政1000萬元后補助經費支持。
(三)對入駐后獲得省級重點實驗室認證的機構,根據績效評估結果,協助申請省財政最高100萬元經費支持。
(四)對入駐后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專利獎等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按獎金數額1:2的比例獎勵。
(五)對入駐后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專利獎等省級科技獎勵的項目,按獎金數額1:1的比例獎勵。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補助
自入駐之日起,凡其工作人員在濱州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均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補助。
第七條 事業編制保障
入駐先研院的,建有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等科研平臺的企業,可按照《濱州市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落實事業編制管理辦法(試行)》(濱辦字〔2020〕8號文件),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落實事業編制。
第八條 生活保障
(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和助手安置。根據《濱州市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辦法(試行)》(濱組發﹝2020﹞3號),對碩博士及以上層次人才的配偶、未在我市就業的,屬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可同性質對口安置;屬非在編在崗人員,可幫助推薦就業。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和規定類別高層次人才的1名工作助手,屬非在編在崗人員,若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按照《濱州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試行)》(濱人組發﹝2018﹞3號)《濱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操作規程(試行)》(濱組發﹝2019﹞5號)有關規定,可采取組織評議方式引進。
(二)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學
1、先研院專設專業化托育機構,為0-3歲嬰幼兒提供托育服務。
2、先研院配套建設國際幼兒園、國際學校,滿足從幼兒園至高中的教育需求。
3、選擇當地公立幼兒園、小學、中學就讀的,根據本人意愿,為其辦理入學手續。
(三)高層次人才及其家屬醫療保障。按照《高層次人才全鏈條醫療保障工作方案(試行)》(濱醫保發〔2020〕28號文件),落實免除戶籍限制、提高保障待遇等政策。先研院配套建設國際醫院,為科研人員及其家屬就近提供高水平、專業化醫療保健服務。
(四)先研院配套建設高標準人才公寓,具備拎包入住條件。入住國際社區人才公寓的,按實際房租的50%補貼。
第九條 公司化新型研發機構優惠政策
除按上述政策執行外,自入駐之日起,第一、第二、第三年分別按照地方實際財政貢獻的50%、30%、20%進行獎勵。
第二章 科技服務機構
適用范圍:圍繞科技創新全生命周期的各類科技創新活動,提供中介、咨詢、數據、信息、設備、檢索、設計、人才、投融資等市場化服務的機構。
第十條 入駐保障
提供基本裝修的辦公用房或工位。裝修標準包括:墻面粉刷(或其它裝修)、地面鋪設、水電暖訊配套等。入駐機構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裝修。
第十一條 優惠服務
(一)免費服務
1、文獻、專利、標準等檢索查新服務。
2、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業務咨詢與指導服務。
3、入駐機構自用的3年公有云服務。
4、政府開放性數據服務。
5、政府購買的電商類和產業類商業數據服務。
6、在人力資源中心開展項目路演、對接洽談、信息發布、雙創指導、雙創培訓等公益性活動的場地服務。
(二)場地服務
提供國際化的智真會議室、洽談室、學術報告廳、展廳、多功能廳等場地及配套服務,費用5折優惠。
(三)活動服務
以下科技服務活動費用,一律實行5折優惠:
1、展示、推介、洽談、交易、創新設計、工業創意、品牌策劃、市場規劃等服務。
2、相關領域專用設計軟件服務。
3、各類專業數據的咨詢與加工服務。
4、在人力資源中心開展項目路演、對接洽談、信息發布、雙創指導、雙創培訓等市場化活動。
第十二條 房租費及物業費補貼
(一)自入駐之日起,第一年按最高100%補貼,第二、第三年按最高50%補貼。
(二)入駐后被認證為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等國家級科技服務平臺的,在認證有效期內按100%補貼。
(三)入駐后被認證為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等省級科技服務平臺的,在認證有效期內按50%補貼。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或兩個以上補貼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落實,不疊加補貼。
第十三條生活保障
(一)先研院專設專業化托育機構,為0-3歲嬰幼兒提供托育服務。
(二)先研院配套建設國際幼兒園、國際學校,滿足從幼兒園至高中的教育需求。
(三)先研院配套建設高標準人才公寓,具備拎包入住條件。入住國際社區人才公寓的,按實際房租的50%補貼。
第三章 商務服務機構
適用范圍:為入駐先研院的各類機構和人員,提供餐飲、購物、教育、出行、通訊、休閑、健身、醫療、康養、設備共享、品牌策劃、廣告設計、文印、文旅、快遞等專業保障服務的機構。
第十四條 入駐保障
為入駐機構從事經營服務活動提供室內或室外場地,以及相應水、電、暖、訊等基礎保障。對室內場地,可根據入駐機構個性化需求,結合先研院實際,由入駐機構自主裝修。
第十五條 房租費及物業費補貼
自入駐之日起,第一年按最高100%補貼,第二、第三年按最高50%補貼。
第十六條 生活保障
(一)先研院專設專業化托育機構,為0-3歲嬰幼兒提供托育服務。
(二)先研院配套建設國際幼兒園、國際學校,滿足從幼兒園至高中的教育需求。
第四章 人才補貼
第十七條對首次到入駐先研院的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在我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和大學本科生,分別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暫定連續發放3年。其中,屬于“雙一流”建設高校的,補助標準相應提高50%。
第五章附 則
第十八條 上述條款中涉及的“入駐之日”,由先研院與各入駐機構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第十九條對濱州科技創新和高質量發展具有戰略性引領和支撐作用的重點研發機構、科技服務機構和商務服務機構,在上述政策基礎上,可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入駐政策。
第二十條先研院一期工程暫時不能滿足入駐機構需求的,可考慮入駐二期工程。也可由先研院協調入駐渤海科創城,或全市范圍內的其它相應載體。
第二十一條濱州市相關政策發生調整變化時,按最新政策落實。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先研院理事長秘書處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渤海先進技術研究院規劃
渤海先進技術研究院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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