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4日訊 12月4日,濱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濱州市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政策吹風會,邀請濱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藺兵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董昭旭,介紹《濱州市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董昭旭介紹,《濱州市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所稱地方儲備糧,是指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儲備的用于調節本行政區域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動用地方儲備糧有嚴格的程序、條件、原則。
動用程序。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完善地方儲備糧的動用預警機制。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適時提出動用地方儲備糧的建議,并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動用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抄送同級農業發展銀行。動用方案應當包括動用地方儲備糧的儲存地點、品種、數量、質量、價格、使用安排、運輸保障等內容。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地方儲備糧動用方案下達動用命令。市人民政府可以在緊急狀態下下達動用縣級人民政府儲存的地方儲備糧的命令。
動用條件。動用地方儲備糧有三種情況,本行政區域內糧食明顯供不應求或者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需要動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認為需要動用的其他情形。地方儲備糧動用后,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12個月內完成等量同品種補庫。
動用原則。地方儲備糧的所有權屬同級人民政府,未經法定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動用地方儲備糧應當遵循下列原則,優先動用縣級儲備糧;縣級儲備糧不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申請動用市級儲備糧;市級儲備糧不足的,由市人民政府申請動用省級儲備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