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3日訊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關,為了銜接落實新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市場監管總局自12月1日起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以下簡稱《辦法》)。濱州市市場監管系統采取各種行動,開展宣傳、檢查和執法,落實總局規定,進一步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全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濱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內以商場超市、生鮮肉菜店、熟食店等經營主體為重點,主要對《辦法》里要求的承諾達標合格證查驗、入場銷售者檔案建立、銷售場所照明設施達標、標識信息等開展檢查。
《辦法》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增加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重點對肉類、蔬菜、海鮮等區域的照明設施“生鮮燈”使用情況開展全面排查,指導銷售者摒棄誤導消費者的“美顏神器”。執法人員通過檢查和指導普及《辦法》的相關條款,告知銷售者督促指導銷售者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拆除不規范的照明設備,還原肉類、蔬菜、水果等生鮮食用農產品的“本色”。
截至目前,全市系統采取多途徑、多模式組織開展宣傳活動17場次,培訓市場開辦方負責人、入場銷售者、食品安全員等700余人,發放《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者明白紙》5000余份,檢查農貿市場28家,商超112家。下一步,濱州市場監管系統將加大《辦法》執法檢查力度,對拒不改正的經營者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確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