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30日訊 11月29日上午,鄒平市法院依法對張士學等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和夏方禮等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鄒平法院對以張士學為首的惡勢力犯罪案件宣判
鄒平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起被告張士學等人通過成立并經營某紙業有限公司、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某煤業有限公司,具備了一定的經濟實力,并利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職務便利,通過違規將家人、親信發展為黨員、賄選、打壓競選對手等違法手段把持基層政權。期間,張士學通過認“干兒”方式拉攏被告人,通過發放工資、請客吃飯、出借資金等方式糾集被告人,借以培植勢力。張士學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通過實施聚 眾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 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魏橋鎮駐地及周邊地區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鄒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張士學等人系惡勢力犯罪,分別構成聚眾斗毆罪、職務侵占罪、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騙取貸款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多項罪名,依法均應予以懲處,對各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八個月至處有期徒刑三年的刑期。
鄒平法院對以夏方禮為首的惡勢力犯罪案件宣判
鄒平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02年開始,被告夏方禮利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通過發展黨員、不經組織程序私自任命、安排、聘用與自己關系近的人在村“兩委”任職、幫助他人插手工程獲利等手段,一手把持基層政權。被告夏方禮等人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長期控制村集體資產等方式獲取經濟利益,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經常糾集被告人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軟暴力”手段,共同實施多起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霍坡村及霍坡工業園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鄒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夏方禮等人系惡勢力犯罪,分別構成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等多項罪名,依法應予以懲處。據此,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對各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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