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惠眾財政
2020-11-12 09:54:11
為加快推進不動產權證辦理工作,全力拉動消費需求,濱城區決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不動產消費券”獎勵活動,可在參與活動的濱城區商戶直接抵現消費,商家涉及超市、飯店、藥店、文具店、加油站、電器銷售、汽車銷售等行業。
?活動期限
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兩個階段消費券發放比例不同。
領券時間為辦理不動產權證后30日內(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自成功領取到“濱州消費券”公眾號卡券包內之日起90日內消費有效,逾期作廢(具體以消費券頁面展示信息為準)。
?活動對象
活動對象為活動期間在濱城區成功辦理增量房(一手房)不動產權證書并成功繳納契稅的自然人,若存在多產權人的情況則自動取系統第一順位自然人為消費券領取對象。
?領取教程
一、符合消費券領取規則的用戶,使用實名制微信號(微信實名制需和活動參與對象姓名一致),打開微信掃一掃或者直接搜索公眾號“濱州消費券”。
二、點擊“關注公眾號”后,點擊底部菜單“點擊領券”。
三、進入頁面后點擊“實名認證”,按照流程完成實名認證。
四、實名認證成功后,符合領取規則的用戶即可在頁面看到“我的卡券”,可查看“未使用”“已使用”“已過期”。
五、居民在消費時,進入“濱州消費券”公眾號,點擊“未使用”,即可出現核銷二維碼,向符合核銷規則的商家出示核銷二維碼,即可完成核銷消費。
?消費券補貼規則
1.按繳納契稅額時間,分階段實行消費券補貼。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繳納契稅金額的10%自動發放消費券(每滿1000元自動生成一張100元消費券,不足1000元部分不予發放);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按照繳納契稅金額的7%自動發放消費券(每滿1000元自動生成一張70元消費券,不足1000元部分不予發放)。消費券可全額抵扣使用,單次使用不限制張數。
2.本次消費券采用定向直接方式發放。實名認證成功的“濱州消費券”公眾號用戶,按照辦理不動產權證的繳納契稅實名信息,將消費券自動存入“濱州消費券”公眾號系統內卡包中。
?消費券使用規則
1.參與活動商家由商務部門指定,具體以“濱州消費券”公眾號顯示的可核銷商家為準。
2.線下到店消費時,通過“濱州消費券”公眾號展示消費券核銷二維碼方可使用,滿足消費券使用金額部分,消費券自動生效,抵價消費券全部金額,賬單若存在剩余金額由消費者自由支付。
3.消費券不找零、不可重復使用,每筆消費不限制電子消費券使用張數。
4.可同時兼容濱城區企業的其它優惠活動。
5.消費券須在有效期內使用,逾期作廢,不予補償。
具體規則執行《濱城區不動產消費券活動實施方案》(濱城財字〔2020〕61號)。
不動產權證是房產歸屬證明,購房業主若不及時申報辦理不動產權證,存在較大風險:一是從物權登記效力來看,無證業主不享有不動產物權,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抵押、投資等活動,即使簽訂相關合同,也存在極大風險,可能承擔違約責任;二是若不及時辦證,如遇開發建設單位解散就無法按正常程序辦理,如開發建設單位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沒有辦理過戶房地產仍屬于開發建設單位財產,存在被開發商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風險;三是無證業主無法全部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及衛生醫療、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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