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22-12-13 09:03:12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 近日,濱州市印發《關于推進全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濱州市現行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零星”政策進行了進一步梳理歸納,明確了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范圍、參保方式、繳費基數和費率及工傷保險待遇等,并完善了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管理要求,進一步填補了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工傷的政策空白。
《通知》中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是指從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以小時計酬為主,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的人員。用人單位為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應持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勞動合同或能證明非全日制用工的材料至用人單位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用人單位按招用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實際工資收入申報繳費基數,并執行當年度山東省公布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按月繳納工傷保險費。繳費費率按所在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執行,并納入用人單位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計算口徑。
《通知》明確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后發生工傷的,由其遭受事故傷害時為之工作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與全日制從業人員享受同等的工傷保險待遇。
同時,《通知》還針對實際生活中存在的一人打多份“零工”的情況作出了規定,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各用人單位應分別持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勞動合同或能證明非全日制用工關系的有關材料至用人單位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更好地保障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形式呈現迅速發展的趨勢,由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不那么密切,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界限比較模糊,用人單位大多沒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尤其是工傷保險,導致這部分非全日制用工人員一旦發生工傷,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極易引發工傷糾紛。該《通知》的實施,將為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勞動就業進一步撐起保護傘,有效預防和化解職工與用人單位的矛盾糾紛,推動勞動關系和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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