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2-27 08:50:02
齊魯網濱州2月27日訊 2月27日,記者從沾化區紀委獲悉,為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切實增強黨員干部遵紀守法意識,強化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干部。現將5起黨員干部酒后駕駛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沾化區糧食局黨委原委員、副局長張榮峰酒后駕駛問題。2015年1月20日,張榮峰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沾化區明珠路口處,被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屬于酒后駕駛。2018年6月,張榮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沾化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工作人員程國鋒酒后駕駛問題。2018年9月5日,程國峰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永館路與徒駭河西路交叉口處,被交警當場查獲。經鑒定,屬于酒后駕駛。2018年12月,程國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沾化區富源街道車王村黨支部原書記孫國榮醉酒駕駛問題。2018年2月26日14時20分,孫國榮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與他人車輛相撞,并棄車逃逸。經檢測,血液乙醇含量為176.9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2018年6月5日,孫國榮因危險駕駛被判處拘役一個月零十日,并處罰金二千元。2018年6月,孫國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沾化區富國街道東沙村黨支部原書記霍瑞醉酒駕駛問題。2018年1月7日,霍瑞醉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與他人車輛發生刮擦。經檢測,血液乙醇含量為117.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檢察機關認為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較好,且系初犯,決定對霍瑞不起訴。2018年7月,霍瑞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沾化區泊頭鎮泊頭村村委委員徐志偉醉酒駕駛問題。2017年9月23日19時許,徐志偉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濱州市黃河十五路渤海八路路口處,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血液乙醇含量為100.5mg/100ml。2018年12月20日,檢察院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2019年1月,徐志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行為,是紀律松弛、作風散漫、法治觀念淡薄的突出表現,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全區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杜絕僥幸心理,從通報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牢固樹立紀法意識,加強自我約束,自覺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全區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有效規范和約束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行為,對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早處理,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曝光,切實營造遵紀守法、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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