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
2017-08-21 14:49:08
濱州日報·濱州網8月21日訊 翻開《濱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我們欣喜地發現,其中對先進人物、先進組織的獎勵措施有了明確規定。如:對見義勇為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在需要時為其提供法律援助;企業群眾性文明創建活動獎勵納入企業經營成本;鼓勵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道德模范、濱州好人、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
《條例》對見義勇為作出了明晰有力、擲地有聲的鼓勵
任何時代都需要英雄,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條例》對見義勇為作出了明晰有力、擲地有聲的鼓勵。《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鼓勵見義勇為,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尊重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
具體來說,對見義勇為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在需要時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因見義勇為受到人身傷害,情況特殊確有實際困難需要救助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同時,《條例》鼓勵單位和個人主動開展賑災捐贈、扶貧、助殘、救孤、濟困以及助老、助學、助醫等慈善公益活動,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幫助。對從事慈善公益活動成效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鼓勵無償獻血和自愿捐獻造血干細胞、遺體及器官;醫療機構及相關醫務人員應當對捐獻者遺體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尊重捐獻者的尊嚴。無償獻血者個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的父母,可以在使用血液時,依法獲得優先、優惠待遇。
鼓勵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道德模范、濱州好人、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依法對本單位在文明行為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工作人員予以表彰獎勵。”
同時,第二十七條規定:“獲得道德模范、濱州好人、優秀志愿者等榮譽稱號,或者文明行為受到表彰的,記入個人檔案或者個人信用記錄,并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但受表彰人員自愿放棄的除外。”
更值得一提的是,《條例》明確鼓勵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道德模范、濱州好人、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并要求市、縣(區)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幫扶制度,對生活有困難的文明行為先進人物給予幫扶。
我市將“建立志愿服務記錄、評價、時間儲蓄制度”,讓志愿者都有“愛心賬本”
在文明序列中,志愿者毫無疑問是中堅力量。《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鼓勵和支持志愿服務活動。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的,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學校應當將學生志愿服務活動納入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范疇,逐步完善學生志愿服務檔案管理。推動建立各類志愿服務組織,拓寬志愿服務領域。建立志愿服務記錄、評價、時間儲蓄制度。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提倡志愿服務優先提供給有困難的志愿者。”
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建立志愿服務記錄、評價、時間儲蓄制度。”如此,就為志愿者們建立了“愛心賬本”,能客觀反映出志愿者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數量和質量。然后以記錄結果為依托,開展志愿服務激勵保障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實現志愿者助人為樂的崇高價值,激發志愿者奉獻社會的榮譽感和使命感,為公益事業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人力資源支持。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