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7日訊 新型“二次盜竊”即盜竊案發當日或次日內,團伙內的專業人員,用被盜事主手機、證件及銀行卡信息,冒用事主身份,將銀行卡綁定至事主的微信及支付寶(或新賬號后再綁定),通過這兩種支付手段對銀行卡內資金進行消費或轉賬,達到二次盜竊的目的。
近日,鄒平公安偵破一起盜竊手機后利用“微信轉賬”方式盜竊的案件。
案件回顧
近日,鄒平市盧先生報警稱:其在鄒平市長山鎮某賓館上班時,放在柜臺里的一部手機被盜,同時微信錢包里的5000余元被轉走。
案發后,鄒平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一中隊聯合長山派出所迅速趕到現場開展工作。經分析研判、取證調查,發現幕后黑手竟是該賓館的一名房客。
據了解,這名房客在該賓館有多次入住記錄,一來二去,就和盧先生熟絡起來。7月28日下午,該房客聲稱自己隨身攜帶的5元現金怕丟了,想通過盧先生微信轉賬給自己5元,然后把5元現金交給盧先生。就在盧先生付款時,該房客有意竊取了盧先生的手機密碼和微信支付密碼。事后盧先生便離開去處理其他事務,回來后發現手機不見了。待盧先生補卡后,發現通過微信轉賬、付款、充值等方式,從該部手機賬號內多次轉賬、消費金額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