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6日訊 “我真的很后悔!”得知自己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李某悔不當初,對自己沒有任何資質的情況下私自購置小型加油機,非法設點為外來車輛加油的行為深表懊悔。
3月4日,嫌疑人李某被濱州博興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剛剛于2021年3月1日寫入刑法的危險作業罪。這也是博興縣公安局偵辦的首例危險作業案。
自全市公安機關部署開展社會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動以來,博興縣公安局聯合有關職能部門深入開展專項行動。2021年2月26日,在聯合整治行動中,在一院落內發現一臺小型加油機等加油設備,加油機北側還發現一地下埋藏儲油罐。辦案民警通過進一步摸排走訪,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
經審訊,李某對2020年12月份以來,在沒有任何資質的情況下私自購置小型加油機、鐵罐等加油設備,并將鐵罐埋于院子東邊地下儲存汽油,非法設點為外來車輛加油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3月4日,李某因涉嫌危險作業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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