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4日訊 近日,天干物燥,大風天氣較多。目前,濱州鄒平市已進入森林防火重點時期,森林火險等級增高,森林防火形勢嚴峻。
燒荒、燒秸稈、燒垃圾、野外用火、上墳等極易引發火災,雖不一定是有意為之,一但引發火災,則處罰毫不手軟。
近日,西董街道西趙村魏某在西趙村北山上因燒荒引起火災,導致林木損壞四畝余地,鄒平市公安局依法給予魏某行政處罰。
2月20日上午9時左右,劉某在位于臨池鎮銅礦山自己田地內,將秸稈點燃,因未將焚燒秸稈明火處理干凈,從而導致火情迅速蔓延。臨池派出所接警后,聯合臨池鎮黨委政府工作人員、消防救援等力量,經過近2個小時努力,最終將所有明火撲滅。鄒平市公安局依法給予劉某行政處罰。
2月20日10時左右,劉某在青陽鎮西窩陀村墓地上墳時,燃燒的火紙刮到旁邊的草上,引起火災。鄒平市公安局依法給予劉某行政處罰。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明確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由燒荒造成火災,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嚴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禁止使用明火區域焚燒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吨腥A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焚燒秸桿的違法行為人一般應當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閃電新聞記者 張煥煥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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