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26日訊 近日,濱州開發區警方辦理了一起未能約束犬只造成傷害他人案件,愛犬被收容、犬主人被罰款、賠償醫療費。因為不文明養犬對他人造成傷害,對自身造成影響,實屬不該。
1月19日9時許,在濱州市某小區內,張英(化名)遛自家所養的阿拉斯加雪橇犬時,因未有效約束犬只致使犬只掙脫,將小區居民李莉(化名)鼻子咬傷。
杜店派出所民警經過調查發現,張英在小區內遛狗時未按規定給狗佩戴犬牌、未給狗佩戴嘴套或者嘴籠,致使狗掙脫后將李莉咬傷。
雖然張英賠償了醫療費,但是他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濱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根據《濱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警方給予張英罰款壹仟元并處對犬只收容管理的行政處罰。
目前,張英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已被送至濱城區犬只收容救助中心收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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