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3-21 11:54:03
齊魯網濱州3月21日訊 2019年3月15日21時許,無棣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在239省道埕口段巡邏中發現一輛懸掛魯MJRXXX號小型轎車躲躲閃閃,時停時開,有逃避檢查的嫌疑,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了檢查。當打開車門時,駕駛員滿身酒氣,現場經呼氣酒精檢查儀檢測結果為3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將其帶至中隊做進一步調查,經比對,當事人吳某竟然是第二次酒駕被查了。
2019年3月20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無棣縣公安局依法給予吳某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1000的處罰。
溫馨提醒:
要時刻牢記“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勿酒駕,切莫以身試法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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