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23-08-06 08:56:08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 近日,濱州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聯合市直有關部門正式印發《關于推進海域立體分層設權的通知》(濱海漁字〔2023〕24號)(以下簡稱通知),助力海洋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規范海域立體開發利用活動,提升海域資源集約節約水平,破解了海域范圍內具有用地手續區域立體使用難題。據悉,這是全省首個海域立體分層設權的政策性文件。
濱州北部沿海地處渤海灣南岸,屬黃河沖積平原,海岸地貌以粉砂淤泥質為主,沿岸坡緩水淺,區劃海域總面積1800余平方千米,潮間帶跨度廣大,約占海域總面積的40%。主要開發利用活動為海水養殖、原鹽生產、港口航運等,且大多已取得海域或土地權屬。近年來,隨著海上光伏、海上風電、跨海橋梁、海底電纜管道等用海活動不斷增多,對海域立體分層設權的需求越來越迫切。濱州作為承擔海洋資源資產委托代理機制國家級試點市,勇于創新,積極探索,把海域立體分層設權作為試點重要任務,聯合國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制定了海域立體分層設權政策文件,有效緩解了海域資源供需矛盾,主要包括七個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了立體分層設權空間范圍。通知明確了海域空間分為水面、水體、海床和底土,對排他性使用海域特定立體空間的用海活動,可以對使用的相應空間設置海域使用權。
二是明確了立體分層設權適用范圍。通知明確了適用范圍主要有跨海橋梁、塔架、海底電纜管道、海底隧道、海上風電、光伏、養殖、溫排水等用海。
三是強化了國土空間規劃引領作用。通知要求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及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時,結合海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用海實際需求,合理謀劃功能區。
四是規范了海域使用論證具體要求。通知要求按《海域使用論證技術導則》要求開展論證,重點是海域立體分層設權用海的兼容性、必要性和用海面積合理性分析。
五是明確了立體分層設權審批要求。通知要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進行申請審批或市場化出讓。明確了已設定和未設定海域使用權及已設定養殖、鹽業土地使用權的海域立體分層設權審批程序和具體要求。
六是明確了立體分層設權不動產登記要求。通知要求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辦理海域使用權登記,依法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明確了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辦理流程。
七是規范了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通知要求按照“一物一權、一證一繳”的方式,根據海域使用金征收文件(標準)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成交結果,分別計征海域使用金。符合海域使用金減免條件的可申請減免。
下一步,市海洋發展漁業局將結合全市企業用海實際,嚴格按照《通知》的相關要求,會同市直部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創新政策推送方式,精準推送用海政策,為濱州打造千億級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集群、“四港聯動”等提供海洋資源要素支撐,護航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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