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19-06-24 08:54:06
濱州日報/濱州網6月23日訊 近日,為了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在全市轄區內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小型企業勞動用工情況專項檢查。
檢查主要針對城鄉結合部和鄉村的小磚窯、小作坊及轄區內勞動密集型企業,重點是小加工廠等小型企業,共檢查小型企業255家,涉及勞動者人數14245人。其中,農民工人數7733人,簽訂勞動合同人數12161人,補簽勞動合同人數355人,責令改正10件,補發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25.7萬元,督促辦理社會保險人數4885人,警告25件。從檢查情況看,用工企業與用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率超過85%,多數企業建立了各種勞動保護和公共安全衛生等規章制度并做到了制度上墻。未發現使用童工、未成年工、智障人員、涉嫌拐騙、限制人身自由和強迫勞動等違法犯罪行為,但存在以下五方面問題:
一是企業用工穩定性較差。近年來我市小型企業發展較快,用工需求不斷增加,出現招工難、留人難、人員流動性大等問題。同時,小型企業的社會責任感較欠缺,還是沿襲“需要就招工、不需要就解雇走人”的用工模式。職工來源多為企業附近農民工,閑時務工農忙時種地,呈“流水式”用工模式。職工技能整體素質較低,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勞動人員較少。另外,小型企業用工待遇缺乏吸引力,特別季節性比較強、勞動強度大、生產生活條件差的小型企業,普遍存在招工難、勞動力短缺等問題。
二是勞動合同簽訂不夠規范。農民工是小型企業用工的主力軍,有的農民工認為企業擬訂的合同條文中有一些“霸王”條款,對自己不利,不愿簽訂勞動合同;有的農民工不愿意被企業束縛,閑時務工農忙時種地,怕簽訂勞動合同后把自己“套住”,想走走不了。企業認為勞動合同條文要包括職工的工資、保險、生產安全等各方面內容,一旦寫成書面條文,想變就變不了。小型企業用工來源渠道多,很多職工與小負責人有著沾親帶故的關系,認為不簽訂合同也不會出現問題,以“感情”、“私交”、“義氣”用工。職工也認為與老板熟悉“信得過”,用不著簽合同來約束雙方。
三是社會保險參保問題突出。小型企業規模小、利潤薄、資金有限,多數老板認為繳納社會保險費增加企業負擔。檢查發現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多是管理層人員(大部分是企業的家族人員)、技術骨干職工,生產一線崗位職工參保的較少。由于附近村莊的農民工,多數參加了新農保、新農合,企業以此為由不給職工繳納其它社會保險。部分農民工存在現得利思想,不愿參加社會保險,認為工資本來就低,扣繳社會保險后到手工資更少。特別是年齡大的農民工,出門打工就是為了掙錢供養老人和子女,只能將全部收入用于現實支出,對社會保險等問題無力顧及。
四是部分企業工資發放不規范不及時。窯場等勞動強度大、生活條件差的小企業,職工的工資待遇較高,個別技術崗位工資達4000—7500元,但是大部分磚窯廠承包給包工頭,工資發給包工頭后,發放雖較及時但不夠規范。
五是企業規章制度不規范不健全。不少小型企業職工人少、條件有限,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對勞動保障的法律法規知識了解甚少,沒有設立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多是兼職,企業用工登記手續、職工信息不完整,存在用工管理漏洞。
規范發展才能走得更遠,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多層次、多形式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形成小型企業自覺依法用工、勞動者自覺依法勞動的良好氛圍。依托勞動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的優勢,督促指導小型企業做好人力資源管理。發揮鄉鎮社保所在“網格”中的作用和與小型企業負責人經常直接接觸的優勢,幫助小型企業切實解決在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納、職工管理等方面不懂、不會、不愿簽或不愿繳納的問題,提高小型企業用工規范程度。進一步加強和公安局、法院等部門間的協調和配合,建立長效的聯動機制,切實開展好農民工權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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