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傳媒網
2017-06-26 19:42:06
2016年5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了《山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綱要》),這是我省歷史上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形式,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對我省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義。一年來,市委、市政府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圍繞“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目標和要求,嚴格按照《實施綱要》提出的“任務書”“路線圖”“責任狀”和“時間表”,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規范透明運行權力,形成了具有濱州特點的法治政府建設新思路、新舉措。為宣傳法治政府建設新成就,展現法治政府建設新變化,記錄法治政府建設新進程,市政府法制辦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活動,從2016年起每年評選出代表濱州法治的十件典型大事,到2020年法治政府建成時,通過五十件大事,記錄濱州市法治政府的成長歷程,讓全社會能夠直觀地感受到法治政府建設給人們生活帶來的巨大變化,為法治政府的建成獻上一份厚禮。
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市政府法制辦黨組書記、主任李玉會同志宣讀了《2016年度濱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主要包括:
一是制定出臺《濱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為我市法治政府建設規劃了“路線圖”。將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工作具體量化為50項重點任務和174項主要舉措,明確了目標要求和完成時間節點,提升了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
二是立法工作穩步開局,翻開了濱州法治的“新篇章”。2016年是我市政府立法的開局年和起步年,市政府立足實際、廣征民意,科學擬定了2016年立法計劃,出臺了《濱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濱州市水利風景區管理辦法》兩部政府規章,審查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出臺《濱州市供熱條例》、《濱州市城區道路管理條例》兩部地方性法規,2016年我市立法工作邁出了劃時代的重要一步,初步探索形成了“濱州特色的立法模式”。
三是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政府決策步入了法治的“快車道”。2016年,在《濱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濱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的基礎上,市政府制定出臺了濱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討論決定、實施情況評估等五項配套制度,這在全省尚屬首次,這些制度的建立,確保了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符合法律規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
四是規范下放行政權力,建立了網上中介“大超市”。2016年,市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市級行政權力清單進行了動態調整,嚴格規范行政權力。共承接上級下放事項150項,取消、調整43項,下放縣級實施7項。整合建立全市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市縣“一體化”云平臺在五縣兩區全面正式上線運行,率先完成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任務,并被評為“2016全國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十大創新舉措”。嚴格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按照“依法、效能、精簡、合理”的原則,在全市搭建競爭公平、管理規范、監督有力、誠實守信、運行有序的中介服務平臺,將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到中介服務業務與中介超市數據庫進行對接,業務類型涵蓋與行政審批密切相關的五大類31項服務,接收中介機構360家,通過網上競價方式選取中介機構的項目,最大程度節省了資金開支。
五是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清除了制度層面上的“絆腳石”。2016年,市政府法制辦制定下發了《關于做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對2012年1月1日前公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111件,其中繼續有效的53件,廢止的24件,失效的8件,修改的26件;各縣區共清理縣級規范性文件309件。這次清理工作是歷年清理數量最多、力度最大、效果最好的一次。
六是建立黨政一體法律顧問制度,為黨政機關配備了“智囊團”。2016年,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書記為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的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對法律顧問的領導,進一步發揮法律顧問的參謀助手作用。法律顧問由10名增為13名,市直法律專家庫成員由34名增為50名,形成了獨具濱州特色的“分別聘任、資源共享、統一管理、取酬一致”的黨政一體法律顧問制度。法律顧問參與審查政府行政決策、文件、政府合同等涉法事項70件次。組織開展了“法律顧問調研月”活動,全省法律顧問片區工作會議在我市召開,省政府法制辦對我市法律顧問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七是開發行政復議辦案系統,夯實化解行政爭議的“新平臺”。2016年,全力打造以“案件辦理平臺”為中心的復議案件辦理、監管與應用系統,通過“案件監管、電子檔案、業務交流和法律法規庫”四個平臺建設,發揮“個人業務分析評價和復議案件統計分析”兩大系統功能,以信息化促進復議工作規范化、專業化。該系統被列為市委、市府“爭一流、上水平”項目。《法制日報》以“山東濱州利用行政復議化解矛盾,‘互聯網+行政復議’提升辦案質效”為題,對該做法進行了報道。在全省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工作會議上,我市作了典型發言,一些成功經驗在全省推廣。
八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對行政執法進行“雙清理”。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市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清理和審核公告工作的通知》,對全市行政執法主體進行了清理、確認和公布,未經公布的單位不再具有行政執法權。經清理,我市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共計96個,其中法定行政機關68個,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28個。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對各級各部門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清理和公布。經清理,共審核行政執法人員3853人,清理不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860人。
九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時刻掌握法治政府建設的“進度表”。市政府辦公室制定下發了《關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區)人民政府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報告,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中央、省駐濱各單位向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報告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情況。2016年,10個縣區和市屬開發區,60余個行政執法部門向市政府報告了本單位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對掌握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找準薄弱環節,培育先進典型起到了基礎保障作用。
十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為行政機關負責人開辟學法“新課堂”。2016年,我市制定下發了《濱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試行)》,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同時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聯系,召開了全市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會議。2016年,市政府行政應訴案件共24件,在已審結的22件中,勝訴21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由2015年的28.37%提高到52.47%。
在提問環節,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解答了記者關注的2016年我市全面貫徹落實《實施綱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主要成績和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工作等方面的問題。
記者 馬光濤 通訊員 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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