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閃電新聞
2024-05-10 08:49:05
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0日訊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違規冒用國家機關和軍隊名義,在商品、包裝上冠以“特供”“專供”“內供”“軍”等字號標識,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為切實維護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濱州市市場監管局、濱州市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安全警示:
01
警惕“特供酒”消費陷阱
根據《關于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通知》《關于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等相關文件,明確指出酒類商品的標簽、說明書、包裝、廣告、宣傳物品上不得印刷或宣稱“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含拼音及其縮寫、英文縮寫、漢字諧音等)。市場上不存在“特供酒”,消費者在購買時要保持警惕心理,避免上當受騙。
02
選擇正規渠道購買商品
選擇有合法資質的酒類生產加工廠家、銷售點進行購買,這些商家具備相應的生產和銷售資質,能夠保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仔細查看酒水標簽信息是否包括產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若發現標簽上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應避免購買此類產品,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購買酒水后,要及時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購物憑證,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能提供有效的證據支持,便于維權。
03
辨別以次充好
“特供酒”基本是低價購入普通小酒廠的散裝白酒,再訂購包裝盒、紙箱、酒瓶、手提袋等材料,成本低廉,但銷售價格奇高,這類特供酒通過非法渠道進入市場以次充好,違反法律法規,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嚴重損害國家機關、人民軍隊的聲譽形象。
04
加強酒類產品行業自律
酒類生產經營者要扛實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經營管理。嚴禁生產銷售標注有“特供”字樣的酒類及產品的包裝、標簽以及發布的信息、商品介紹或營銷廣告中使用“特供”字樣內容;餐飲服務提供者嚴禁采購、銷售“特供”酒類產品;網絡交易平臺、拍賣平臺、廣告發布媒介等嚴禁發布“特供”酒類產品廣告,嚴格落實商品準入、廣告和信息發布審核責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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