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4日訊 為全力保障濱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有序,3月3日,全市交警組織開展酒醉駕集中行動。全市各縣市治安、特巡、交警實行警種聯動、協同作戰,各檢查點規范站點設置,提高現場安全防護,強化技戰術實戰應用,提高行動效果。
3日晚全市共查處涉酒違法82起,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形勢持續穩定。

濱城交警
2023年3月3日20時59分許,濱城大隊在查糾交通違法行為時,對遼F號牌的小型轎車依法進行檢查時,聞到車里有很大酒味,民警判斷駕駛人有涉嫌酒駕嫌疑,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8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經詢問查證,該駕駛員名叫劉某明,身份證號碼210682198****93755,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其對違法行為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沾化交警
3月3日21時10分左右,王某駕駛牌號為魯M牌照小型轎車行駛至沾化區金海五路與銀河五路路口時,被沾化分局交警大隊機動中隊執勤民警攔停,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王某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量74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王某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惠民交警
3月3日23時10分許,惠民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轄區內開展酒醉駕整治專項行動,發現魯C號牌的小型汽車駕駛員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執勤民警將其攔截后對該車駕駛員孟某某進行酒精檢測棒檢測,確認該駕駛員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辦案民警將其帶至交警三中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 84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北海交警
3月3日晚20時30分許,北海大隊在轄區查獲一起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王某某駕駛機動車魯M牌照車輛經過,存在飲酒駕駛嫌疑,隨后攔截進行酒精檢測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6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民警當場查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博興交警
3月3日晚,博興交警大隊在轄區內開展嚴查酒駕醉駕重點違法行為,21時30分左右,韓某強聚會后獨自駕駛魯C牌照的小型汽車路過檢查點時有躲閃嫌疑,值班人員隨后對其進行檢查檢測,經檢測韓某強酒精含量49mg/ml,達到酒后駕駛標準,中隊值班人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其處理。

無棣交警
3月3日20時25分,杜某某駕駛魯M牌照小型汽車,沿埕口鎮邢山家園門前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邢山家園門口時,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現場經呼氣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21mg/100ml,該駕駛員杜某某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值班人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其處理。

駕駛證暫扣期間二次酒駕又被交警查獲
3月3日21時34分,經濟開發區大隊在城區開展夜查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一中隊執勤民警在黃河二路渤海十二路以西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明顯減速并停靠在路邊,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查看,要求其下車配合接受檢查。經現場酒精檢測,該車駕駛員孫某的酒精含量為24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
執勤民警在核查駕駛人信息時發現,孫某不是第一次酒后駕駛的“新手”,而是第二次酒后駕車!經核查,違法行為人孫某曾于2022年7月16日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予以處罰,駕駛證狀態為暫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大隊依法對孫某二次飲酒駕駛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作出依法予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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