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1日訊 2月27日上午,鄒平首起刑拘直訴案件在鄒平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宣判,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到法院判決,僅用了5天時間,在嚴格依法履行刑事訴訟程序前提下,簡化辦案程序,縮短辦案期限,打造出輕微刑事案件訴訟的快車道。
案情回顧
王某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鄒平市大李村盛鑫超市門口處,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鄒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一中隊民警查獲。經檢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253.22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2023年2月23日,王某某歸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
啟動刑拘直訴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危險駕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王某某認罪認罰,符合《關于使用刑拘直訴機制辦理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中規定的刑拘直訴條件。鄒平市公安局積極與法院、檢察院聯合探索刑拘直訴工作聯動機制,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辦案期限,切實做到快立、快審、快結,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推進刑事案件繁簡分流,提高刑事訴訟效率的多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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