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27日訊 5月27日,濱州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濱州市渤海科技創新券使用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邀請濱州市科技局局長李朝暉,濱州市科技創新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馮松魁,濱州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波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李朝暉介紹, 2021年3月24日濱州市科技局、濱州市財政局聯合出臺了《濱州市渤海科技創新券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并于5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對與科技創新活動相關的檢測、試驗、分析費用,在省創新券補助60%的基礎上,再補助20%。對技術轉讓(許可)、技術開發、技術咨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育和引進,在渤海先進技術研究院舉辦的培訓、講座、論壇等創新創業活動給予補助。實施以來,有110家企業申請補貼,其中有88家企業通過審核,享受補貼近300萬元。
一年的試行期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申報門檻偏高、重點領域支持力度不夠大等。為了進一步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提升創新服務水平,降低創新創業成本,增強創新活力,激發創新潛能,更好地助推和支撐更高水平富強濱州建設,濱州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對試行的政策辦法進行了大幅度修改,并與省、市三批“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保持一致,形成了《濱州市渤海科技創新券使用管理辦法》。
“辦法”共十條,主要包括辦法制定依據、辦法組織實施的機構及職責、補貼范圍、形式及申請補貼有關要求,補貼的監督管理及措施等內容。
第一條至第二條明確了渤海科技創新券的定義,經費來源及原則。渤海科技創新券(簡稱“渤創券”)是由濱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利用財政資金支持企事業單位及相關機構創新活動的一種政策工具。
第三條明確了辦法實施的組織機構及職責。濱州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相關政策,研究確定渤創券實施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各縣(市、區)和市屬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等負責渤創券的政策宣傳、材料受理及初審工作。
第四條明確了渤創券支持范圍。渤創券支持范圍包括:技術轉移轉化及服務、檢驗檢測服務、平臺建設、人才服務、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創新創業宣介活動等六方面十三條補貼措施。技術轉移轉化及服務:圍繞濱州市“十強產業”關鍵技術難題“揭榜掛帥”的聯合攻關項目,按實際研發投入最高30%的比例給予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技術轉移轉化項目,給予技術輸出和輸入方雙向補貼,最高補貼20萬元;支持科技服務機構發展,對促成科技成果在市內轉化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最高獎勵30萬元;對承擔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任務、進入示范性國家技術轉移機構范圍的科技服務機構,在省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每家60萬元獎勵。
檢驗檢測服務:支持濱州市企業使用高校、科研院所、檢測機構等單位的大型科學儀器,進行與科技創新活動有關的檢驗、檢測、試驗、分析等活動,按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補貼,每家每年最高補貼20萬元,中小微企業可重復享受山東省創新券60%的檢測費用補貼;濱州市大型科學儀器供給單位按照服務費用的10%給予獎勵。
平臺建設:對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和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經費支持;對重點實驗室、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企業孵化載體等科創平臺評價優秀的,給予10-50萬元的經費支持;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載體,每新孵化培育1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補貼。
人才服務:對濱州市企業首次備案山東省院士工作站和新批準建設山東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站的,給予每家最高50萬元經費補貼。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高企培育活動,對濱州市高企服務機構,按照每新通過認定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00元補貼,引進一家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萬元補貼。
創新創業宣介活動:支持創新創業宣介活動,在渤海先進技術研究院、省級開放式大學科技園開展的創新創業宣介活動,按有關直接費用的30%對主辦或承辦方予以補貼。
第五條至第六條明確了渤創券補貼方式及額度。渤創券采取后補助形式兌付。同一法人單位每年享受的渤創券補貼(獎勵)最多為100萬元(第四條第8款的支持范圍不在其內)。
第七條至第八條明確了渤海科技創新券不支持的對象、不支持的情形活動,及在申請渤海科技創新券過程中出現違反規定情況的監督管理措施。
第九條至第十條明確了辦法的解釋權和實施期限。該文件公布日期是2022年5月5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6月5日,施行期三年。
有關《濱州市渤海科技創新券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情況解讀,市科技局下一步將抓好政策的宣傳、推進和落實。通過以上“真金白銀” 政策的“應享盡享”,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設科創平臺,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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