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4日訊 2021年3月2日下午,濱州市濱城區交警一中隊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小組,在黃河五路東海一路設立臨時檢查點,一輛車牌號為魯JCM8**小型貨車裝載著慢慢一車貨物行駛至該路口檢查點時,被在此執勤的同志發現并對其進行檢查。經對其所持證件和過磅稱重,駕駛人薛某駕駛的魯JCM8**小型載貨汽車所載貨物超過核定載質量的50%以上不足100%。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性記6分。因此根據其行為,民警對其開出交通管理強制措施憑證。
2021年3月3日上午,駕駛人薛某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到達濱城交警一中隊接受教育和處理,并承諾以后堅持底線思維,不再被利益蒙蔽雙眼而心存僥幸違反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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