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12-18 19:17:12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8日訊 “雙12買房送車位。”近日,濱州中昂·濱州府為了房產促銷打出的廣告吸引了不少購房者的眼球。然而,購房者到該樓盤售樓處看房并交上了定金后,卻發(fā)現贈送這些車位成了人防車位。
12月9日,濱州市沾化區(qū)的市民楊女士來到中昂·濱州府售樓處,從置業(yè)顧問賈某介紹中得知“買房能送車位”的優(yōu)惠后很心動,選了12號樓的一套房子,簽訂了購房協(xié)議書,交了兩萬元的定金。
楊女士覺著售樓處的優(yōu)惠政策不錯,回家以后就將“買房送車位”的活動告訴了朋友。12月12日,楊女士與朋友一起再次來到該樓盤,就贈送車位的產權問題咨詢了置業(yè)顧問賈某。
“置業(yè)顧問對車位產權的解釋都很含糊,說車位是與房子捆綁在一起的,有的說70年,有的說40年。直到我朋友也交上了兩萬元的定金后,才明確地告訴我們贈送的是人防車位。不說明車位性質就催著我們交錢,有誤導我們交定金的嫌疑。”隨后,楊女士又仔細查看了購房協(xié)議書,上面也沒有明確車位的產權問題。
本以為贈送的是產權車位,在沒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卻成了人防車位。12月12日,楊女士再次找到置業(yè)顧問賈某協(xié)商退款或者換成有產權的車位,但是該樓盤負責銷售的經理告訴她“退不了”,想要產權車位可以再選擇該樓盤其它的房源,并稱不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上首付款,定金也不給退。
針對楊女士反映的贈送車位產權存疑等相關問題,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中昂·濱州府的工作人員汪先生,得到的回復是公司法務部門現在很忙,沒有時間接受采訪。
12月17日,楊女士告訴記者,目前置業(yè)顧問再次與她取得了聯(lián)系,并表示已經開始協(xié)商退款事宜。
“買房送車位”看上去是好事兒,但人防車位可以拿來贈送嗎?
針對購房者遇到的這一問題,記者在濱州市規(guī)劃、住建等部門了解到,根據相關政策,目前會將住宅項目總建筑面積的7%用作人防工程,人防車位所有權不歸開發(fā)商,也不歸業(yè)主所有,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開發(fā)企業(yè)不能進行人防車位所有權的買賣,可以進行使用權的出租,并且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樓盤籠統(tǒng)地進行“買房送車位”的宣傳不妥,即使進行所謂的“贈送”也應該明確告知購房者是人防車位,贈送的是使用權,并簽訂好使用權租賃合同。
臨近年底,為提升銷量,各家樓盤紛紛推出了各種優(yōu)惠政策,讓人眼花繚亂。在此,提醒廣大購房者在購房時,一定要擦亮雙眼,在了解清楚各項促銷手段后,再選擇是否購買,不要被房產銷售的“迷蹤拳”蒙蔽了雙眼,理性選房,謹慎付款。
閃電新聞記者 周建輝 王飛飛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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