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1日訊 12月7日15時左右,濱州市無棣縣交警在梁家橋附近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形跡可疑,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民警聞到駕駛人嘴里濃烈的酒氣,隨即將其控制。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人酒精測試結果為45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駕駛人徐某云,其駕駛證狀態為超分,2020年5月11日因酒駕被無棣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處罰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徐某云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三項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罰款1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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