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7-24 11:31:07
齊魯網濱州7月24日訊 7月24日,濱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隊發布濱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隊關于依法處理扣留車輛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之規定,截止2019年5月31日之前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道路交通事故而被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扣留車輛的駕駛人、管理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持相關手續到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接受處理或領取車輛,逾期仍不接受處理或不領取車輛的,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將對扣留的車輛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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