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wǎng)
2018-07-11 13:52:07
齊魯網(wǎng)濱州7月11日訊 近日,惠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連續(xù)查處三起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并對三位駕駛員做出了“罰款+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一:
2018年07月04日13時44分,杜某某駕駛車號為冀A19***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冀A3***掛的重型倉柵式掛車,在慶淄路36公里處實施使用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被惠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當場查獲。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違法行為人杜某某進行行政拘留七日,收繳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并處罰款貳仟元的處罰。
案例二:
2018年06月20日23時10分,侯某某駕駛車號為冀FM4***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冀FJ***掛的重型倉柵式掛車,在大濟路91公里處實施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不足100%,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使用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被惠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當場查獲。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違法行為人侯某某給予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伍仟元的處罰。
案例三:
2018年07月03日10時10分,陳某某駕駛無牌的大型輪式拖拉機行駛至惠民縣惠歸路前陳村附近時實施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的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惠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當場查獲。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違法行為人陳某某進行行政拘留七日,收繳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并處罰款貳仟元的處罰。
惠民交警提示:請勿心存僥幸,知法犯法。
法律科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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