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
2017-09-22 09:41:09
9月20日下午,濱州開發區大隊一中隊民警巡邏至渤海十二路陽光南路段時,發現一輛面包車躲躲閃閃,形跡可疑,民警立即將其攔停。經查,該車內乘坐4名學生,未取得“校車”資格。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民警據此對該車主劉某處以罰款1萬元。
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民警據此對該車主劉某處以罰款1萬元。
開發區交警提醒,一定要認識到“黑校車”的嚴重性,不可掉以輕心,存在僥幸心理。正所謂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孩子的事情疏忽不得,還是應該選擇最穩妥的途徑,萬萬不可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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