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日報/濱州網訊 近日,市司法局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了《濱州市司法鑒定管理約談辦法》,作為推進全市司法鑒定行業改革,踐行司法為民理念,有效預防違規失信行為的發生,提高司法鑒定服務質量和公信力,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促進司法鑒定機構誠信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辦法》指出,對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約談,是指司法行政機關履行法定監管職責,采取以約見、談話等方式,提醒、指導、監督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遵守各項規定,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技術標準、技術規范,規范管理和執業,及時發現、預防、糾正違法違規或不當執業行為的管理方式。
《辦法》強調,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工作需要開展司法鑒定約談。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單獨開展司法鑒定約談,也可以與其他單位共同開展約談工作。司法鑒定約談應當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程序適當、指導與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辦法》提出,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充分聽取被約談人陳述、說明情況,向被約談人宣講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發現被約談人存在問題的應當明確指出,并提出改進建議。
《辦法》明確,約談人員發現被約談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告知其法律后果并及時按照監管程序處理。被約談人的行為涉嫌構成行政處罰的,應當按照行政處罰程序辦理;對涉嫌違反行業協會規定的,及時轉交司法鑒定行業協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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