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18-07-16 10:49:07
以市長質量獎促質量提升
引領濱州經濟發展新常態
——就《濱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出臺訪市質監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商新生
記者:請你介紹一下,我市開展市長質量獎評選工作的基本情況。
商新生:為加快推動“質量興市”到“質量強市”的戰略轉變,2009年12月3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臺了《濱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并于2010年2月1日實施。為發揮市長質量獎的持續引領作用,2013年,我市對《辦法》進行了第一次修訂,修訂為兩年評選一屆,并將申報范圍拓展至服務業企業。目前,我市共開展了五屆市長質量獎評選工作,評選出獲獎組織20個,獲獎個人9名。通過市長質量獎的評選,為全市質量工作樹立了新的標桿和旗幟,對引導和激勵我市更多的企業追求卓越質量,走質量效益之路,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記者:在制定《辦法》過程中,結合當前新形勢下國家質量發展相關政策,提出了哪些創新的內容?
商新生:新修訂的《辦法》,一是突出了質量發展的要求。緊扣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必須堅持質量第一”和“建設質量強國”的新發展目標,突出了質量發展、品牌建設、科技進步、標準創新、經濟社會效益和節能環保、安全生產、生態文明、社會責任的新要求。二是擴大了評選范圍。將“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公共服務組織”調整為“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并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從事一、二、三產業的企事業單位或其它組織”。鼓勵具備示范引領性的中小企業申報。三是完善了工作機構。由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市長質量獎評審的領導工作;由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評審、獎勵、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國內具備質量獎評審經驗的第三方機構實施評審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機關、新聞媒體、執業律師等領域的相關人員組成評審監督小組,承擔評審的監督工作,確保市長質量獎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評審程序的公開公正透明。四是建立退出機制。建立市長質量獎定期巡訪及動態管理制度,及時了解獲獎組織的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等情況,對違反《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提請市政府撤銷市長質量獎獎項,確保市長質量獎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記者:《辦法》實施之后,如何貫徹好《辦法》,發揮市長質量獎示范引領作用?
商新生:下一步,市質監局將按照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提出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辦法》,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評審管理。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評審標準和評審程序組織評審,確保評審結果的科學、公正、公平。同時,建立市長質量獎定期巡訪及動態管理制度,督促其保持榮譽,不斷持續改進,提升質量,保證獎項的權威性。二是發揮示范導向作用。對市長質量獎評選工作及時總結,挖掘企業在推行卓越績效方面取得的成績,鼓勵獲獎組織和個人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和榜樣力量,努力爭做全市質量提升的標桿和典范。三是強化協調配合。市質監局將充分發揮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作用,加強部門協作,注重密切配合,切實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為構建大質量工作機制夯實基礎。四是強化對企業質量管理相關知識培訓,夯實企業質量技術基礎。市長質量獎評審標準主要依據《卓越績效評審準則》制定,此標準是當今世界通行的政府質量獎評價依據,其核心是強化組織的顧客滿意意識和創新活力,運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標準改進組織的績效,可以提升投入產出比,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開展“千家企業進百家”對標交流學習,發揮市長質量獎獲獎企業標桿的示范引領作用,組織企業開展質量知識培訓,夯實企業質量技術基礎。五是加大宣傳力度。市長質量獎評審能否引導更多的企業強化質量管理,不斷追求卓越績效,持續提升質量水平,且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可,宣傳環節十分重要。我們將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全方位加大對《辦法》的宣傳力度,引導和激勵各行業加強質量管理,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助推全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提高全市質量總體水平,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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