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17-09-06 10:48:09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 (記者 葛肇敏 通訊員 王振東 報道) 日前,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提高全市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將進一步提高全市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保障全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新標準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特困家庭——沾化區濱海鎮西河愣村的村民李忠嶺一家享受低保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李忠嶺感慨:“黨好、國家好、社會好,才讓我們一家走到今天。”
城鄉低保標準之比降低到1.5:1
今年,全市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525元和350元,比上年分別提高5%和11.1%,分別達到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4%和43.9%。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345元和220元,比上年分別提高5.8%和10%,補助率分別達到65.7%和62.9%。城鄉低保標準之比達到1.5:1,提前2年完成省定目標。
《通知》要求,各縣區要嚴格按照《山東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審核審批流程,確保低保政策公開、公平、公正落實,努力打造“陽光低保”服務品牌。要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的政策銜接、對象銜接、標準銜接、管理銜接、信息銜接,不斷增強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調整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增加照料護理部分
根據《濱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和省民政廳有關要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調整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兩個部分,不再按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分類。農村特困人員(原農村五保對象)基本生活標準全市統一調整為每人每年5500元;城市特困人員(原城市“三無”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全市統一調整為城市低保標準的1.3倍;照料護理標準全市統一調整為每人每年960元,由縣(區)政府(管委會)結合實際,按“生活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檔劃分標準,統籌使用。
《通知》要求,各縣區要認真做好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分類調整工作,科學制定標準,規范資金發放,加強監督管理,滿足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和照料護理服務需求。同時,要按要求完成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消防改造任務,積極推進社會化改革,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健全完善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平臺
根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保險行業協會5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意見》的相關規定,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中,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負擔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不低于70%的比例給予救助。
《通知》要求,繼續做好資助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特困人員的參保工作,健全完善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平臺。要健全多渠道資金籌集機制,加大醫療救助資金投入,不斷提高醫療救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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