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日訊 11月2日,濱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關于低速三輪車整治問題發布相關政策。
記者了解到,自2023年2月以來,濱州市公安局會同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調查研究、情況摸底、會商研判,并赴德州、棗莊、聊城等地學習經驗做法。結合濱州實際,市公安局牽頭起草《濱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及《濱州市關于加強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后經相關部門會簽、合法性審查等環節,濱州市人民政府于9月22日印發《濱州市進一步加強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濱州市關于加強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
發布會上,濱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梁永禮介紹: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和監督管理工作。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工信部門在加強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中,行業管理的對象是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產品分為乘用車類、貨車類、客車類、專用車類、摩托車類、掛車類六類;新能源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
自全市統籌部署加強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工作以來,工信部門立足部門職能,創新方法手段,全面摸底排查,嚴格核查資質,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加強“點對點”聯絡,簽訂《誠信自律承諾書》,切實加強行業監管,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車輛生產企業準入和生產監督等工作,持續提供優質服務,助力全市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