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4日訊 我國實行煙草專賣制度,無論是生產,還是批發、零售卷煙,都需要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否則將會受到處罰。日前,惠民縣人民法院就對一起售賣假冒偽劣卷煙案件作出了判決。
2020年11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趙某某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微信聯系從他人處購進卷煙,然后又以快遞的方式加價銷售給他人。
2022年1月,趙某某在往惠民縣運輸卷煙時被抓獲。后經鑒定,這些卷煙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產品且系偽劣卷煙。趙某某累計銷售金額84630元,獲利25760元。
最終趙某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六千元。同時,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煙草生產、銷售等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