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7日訊 7月17日,惠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發布關于調整惠民縣城區貨車禁限行區域管理措施的公告。為進一步保障惠民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富強惠民建設,保障城市物流暢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根據公安部關于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自即日起,調整惠民縣城區貨車禁限行區域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及道路
南至惠沂路(不含)、北至340國道(不含)、西至233國道(不含)、東至樂濱路(不含)以內區域,惠民縣經濟開發區東至樂安四路、西至樂濱路、南至孫武八路、北至孫武一路(不包含孫武五路)。
二、禁行時間
每天06:00——22:00(此時間段以外均可通行)
三、限行車輛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特型機動車、重型和中型載貨汽車、重型和中型專項作業車、重型和中型全掛以及半掛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低速載貨汽車。
四、通行證申請備案
(一)線下申請備案。申請人可至惠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業務大廳申請通行備案,符合申請備案條件的,即時審核通過。
(二)線上申請備案。審請人可通過“濱州微警務”或“交管12123”線上申請備案,符合申請備案條件的,24小時內審核通過。
本公告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前期限行公告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