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2日訊 7月12日,濱城區政府新聞辦召開基本公共服務群眾滿意度新聞發布會。邀請濱城區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區營商環境建設服務中心主任劉貴鵬,濱城區教體局黨組成員、總督學劉鵬飛,濱城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永峰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對于記者提出的最新的城市、農村特困人員及低保人員的界定標準分別是什么的問題,王永峰說,認定低保對象的3個基本條件: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及支出、家庭財產。
收入型貧困家庭: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
支出型貧困家庭: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納入低保范圍:①在提出申請之月前6個月內,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負醫療、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②提出申請之月前12個月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③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城鄉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的相關規定。
合理認定城市與農村低保對象。對于擁有承包土地或者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低保對象,一般給予農村低保待遇。
王永峰說,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認定為特困人員:
(1)無勞動能力;(2)無生活來源;(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王永峰說,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城鄉不一致的地區,對于擁有承包土地或者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特困人員,一般給予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