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13日訊 為大力推動恢復和擴大消費,從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大局出發。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濱州市場監管局部署開展“放心消費在濱州”十大提升行動。堅持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順應消費需求多元化趨勢,推動消費供給提質升級;堅持以發現解決問題為導向,找準主攻方向,推動消費提質,嚴格市場監管,有效制止和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在此,齊魯網?閃電新聞針對居民關注的消費熱點進行系列報道。
買黃金,享優惠,小心被忽悠。濱州市民王女士在某超市看到有黃金以舊換新的優惠活動。于是,王女士帶著自己的約39.28克舊手鐲去店里,想換一個足金實心的新手鐲。到店后,銷售人員給她推銷一款古法工藝的手鐲,王女士又貼了3220元,購買了此款手鐲。回家后細想,這個手鐲不僅重量比她原來的手鐲輕了2.3克,而且是空心的,感覺不稱心。于是第二天趕緊帶著相關票據到店里,要求更換其他的手鐲,被店家拒絕。
王女士無奈之下把所經歷的消費情況反映到濱州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接到王女士的投訴后,立即與該銀樓取得聯系并了解情況。經過調查核實,消費者王女士所投訴的情況基本屬實。該銀樓負責人解釋此古法工藝的手鐲是“新工藝、新材料”,是以件計價的。工作人員向該銀樓的負責人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規定,對銀樓負責人進行普法教育,查找其經營行為中的不足,采取切實措施維護好消費者王女士的合法權益。
在工作人員的協調下,該銀樓負責人承諾按照發票上面黃金手鐲的價格為消費者王女士更換同等克數的手鐲,消費者王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市場監管局提醒:經營者提供商品和服務時,一定要遵循公平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條件。”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在消費者不明緣由的情況下,經營者以現在的黃金飾品是“新工藝、新材料”為借口,以件計價,讓消費者在無形中損失了黃金賴以保值的基礎——黃金的重量,導致消費者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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