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1日訊 近日,陽信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人員孫某某、李某某。
1月7日,民警在轄區內日常檢查車輛時發現李某某飲酒駕駛機動車。經調查,李某某于2011年9月21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行政處罰過。
1月8日,民警在轄區內日常檢查車輛時發現孫某某飲酒駕駛機動車。民警發現,孫某某于2022年5月23日在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行政處罰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李某某、孫某某分別給予行政拘留七日、吊銷駕駛證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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