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26日訊 1月26日,記者從濱州市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春節將至,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保障商品價格穩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價格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對濱城區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如下:
要自覺守法,自律穩價。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價格自律,依法誠信經營。同時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做好明碼標價。
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經營者不得有以下價格違法行為
(一)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二)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四)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五)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濱城區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和市場巡查工作,適時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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