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16日訊 9月16日,記者從濱州惠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惠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在食品藥品執法辦案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若干問題的意見》要求,強化藥品安全監管,對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堅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嚴,現公布一起藥品行政處罰案件,希望廣大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引以為戒,嚴格依法銷售使用藥品。
惠民縣人民醫院使用劣藥案
惠民縣人民醫院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4月1日分別購進二羥丙茶堿注射液共計5700支,呋塞米注射液3000支。購進后使用二羥丙茶堿注射液5259支,使用呋塞米注射液1809支,均為原價使用,未獲利。上述藥品除去抽檢所用外,尚剩余二羥丙茶堿注射液381支,呋塞米注射液1131支。
上述兩種藥品經執法人員抽樣后送達濱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被判定為不符合《中國藥典》2015年版二部之規定。上述藥品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七)項之規定,定性為劣藥。
惠民縣人民醫院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惠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惠民縣人民醫院作出:1、沒收二羥丙茶堿注射液381支,呋塞米注射液1131支;2、罰款200000.00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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