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1-09-11 20:06:09
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11日訊 9月1日8時30分許,張某強駕駛的魯MUK0**小型汽車在濱州市黃河四路新興市場附近右轉彎時,與葛某駕駛的魯MHE0**小型汽車處發生事故,致兩車損壞,無人員受傷。
9月1日8時46分濱城區交警大隊接警,8時48分指派騎警中隊處警,8時50分騎警中隊到警,9時00分定責完畢(事故快速處理完畢)。
當事人張某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之規定。當事人葛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當事人張某強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當事人葛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閃電新聞記者 卜新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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