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6日訊 8月26日,濱州市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濱州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安林,濱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榮舜介紹《濱州市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有關情況,解讀《支付辦法》有關內容,并回答記者提問。
安林介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督促、監督聯席會議機制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履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和重大損失的單位提出問責建議。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等行業工程建設監管部門履行行業監管職責,依法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本領域工程建設項目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專用賬戶管理、建設單位按規定撥付人工費用、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維權信息公示等制度的監督檢查。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制止、糾正本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公安機關負責處置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和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應相關部門請求,配合依法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中用人單位拒不配合調查、清償責任主體及相關當事人無法聯系等情形;依法打擊以非法手段討薪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
發展改革、司法行政、財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行政審批服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相關工作。
按照濱州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要求,對農民工支付管理管理工作要按照源頭設計到位、宣傳培訓到位、過程監管到位、效果評估到位、聯合懲戒到位的“五到位”要求,加強“三制兩金”的監管力度,協同作戰,依法監管,規定了考核監督機制。明確規定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貫徹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數量及處置情況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的內容。對考核末尾的縣(市、區)負責人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規定了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實名制考勤落實工作;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在工程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細化了分賬管理制度、工資代發支付制度、人工費用撥付比例、工資發放時間以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對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以及工程款支付擔保的相關程序內容進行了健全完善。規定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特別規定了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應急處置機制、聯合懲戒機制、日常檢查監管制度。要求行業工程建設監管部門落實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不定期開展實地執法檢查。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等行業工程建設監管部門在工程建設項目開工1個月內,對工資保證金存儲、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發放等進行檢查監管;同時,定期(每季度一次)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監管。四是健全完善法律責任。規定對未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登記、施工現場考勤的單位的處罰以及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落實代發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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