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2日訊 2月22日,記者從濱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獲悉,元宵佳節將至,部分人員施放孔明燈以祈福,但此舉安全隱患極大,極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燃放孔明燈是我國祈福傳統習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卻隱藏著巨大的火災隱患。孔明燈屬于明火,由燃紙等可燃物品組成,用蠟塊或者煤油燈等作為燃料,靠加熱氣流升空。點燃后外焰溫度高達300度,飛行高度可達千余米,飛行距離可達一、二十公里,升空后方向無法控制,對樹林、草場、倉庫、電力設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企業、居民區等構成了極大的威脅。近年來由于施放孔明燈造成眾多災難事故和重大財產損失。孔明燈,放飛的不是愿望,是災難。引發火災將追究刑責。
為倡導文明新風,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發生,讓大家過一個平安、健康、幸福的元宵佳節,濱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發出倡議∶
一、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禁售禁放孔明燈的踐行者。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帶頭禁放孔明燈,營造“減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圍,共同維護生態環境。
二、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禁放孔明燈的監督者。保護綠色生態,守護碧水藍天,從我們每個人做起。廣大群眾要管好自己孩子不要燃放孔明燈,動員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舉報燃放孔明燈的行為。
三、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禁放孔明燈的宣傳者。要積極宣傳禁止燃放孔明燈的有關規定,宣傳燃放孔明燈的危害性。特別是黨員群眾,更要積極參與文明勸導行動,主動規勸身邊的親朋好友,禁放孔明燈,遠離危險,祥和過節,傳遞文明正能量,用實際行動為濱州的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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