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7日訊 2月7日,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被告人劉興恩等犯集資詐騙罪一案審理情況的通告,為確保集資參與人及時了解案件審理進程,切實保障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集資參與人可以于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自行協商推選5-7名代表人,并將推選結果于期滿前及時告知本院;集資參與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本院將視案件情況決定代表人旁聽庭審。
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法院將于2月22日至25日在濱城區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
聯系人:劉法官
聯系電話:0543-8133239、813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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