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30日訊 12月30日,記者從濱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2021年元旦春節將至,節日消費需求集中釋放,為規范兩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和諧穩定的市場價格秩序,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根據《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濱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規范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發布提醒告誡。
做好明碼標價
各經營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自主定價商品價格。各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和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設置標價簽或價格(收費)公示牌。從事零售業務的,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產地、計價單位、零售價格等主要內容;提供服務的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或者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務項目、服務內容、等級或規格、服務價格等內容。
嚴格依法經營
茅臺等名優白酒線上線下零售商、防疫物資經營單位不得發布誤導性價格信息,不得圍法囤積、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哄抬相關商品價格。各商場、超市、專賣店和餐飲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依法開展促銷活動,不得使用欺騙性和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虛假標價、兩套價格、模糊標價、虛假折扣、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等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要如實標示饋贈品的品名和數量,嚴格履行價格承諾;帶有價格附加條件的,須如實標示,不得含糊標示。對個別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農副產品,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旅游景點要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價格水平和浮動幅度,認真執行省、市有關部門明確的優惠時段、幅度和對象,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不得通過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不同景區聯票、捆綁銷售旅游產品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鐵路、公路、網約車和出租車等交通運輸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規定,不得違規上調票價、價外收費、誤導性標示價格。社區團購、外賣、網絡平臺等電商平臺要嚴格按照《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要求,制定和完善價格促銷方案。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要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要顯著標明期限;相關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不得虛構原價、不得進行誤導性價格標示,嚴禁不履行價格承諾。
廣大經營者要自覺加強學習,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切實落實好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全力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
監管責任提示
濱州市、縣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強“元旦”“春節”節日期間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和值班值守,保持12345(12315)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投訴舉報價格違法行為。
對檢查或舉報發現的價格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從嚴從快查處,相關行政處罰決定將通過“信用中國”“信用山東”網站向社會公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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