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15 12:25: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5日訊 1月15日,記者從博興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獲悉,根據《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燃放辦法》),博興縣已納入禁限放范圍。按照該《燃放辦法》,結合博興實際,禁限放煙花爆竹區域、時限為:
1、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本縣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博興縣新城三路以東、205國道以西、永和轉盤以南、濱河大道以北區域,除春節(除夕至正月初五)、元宵節(正月十五)外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黨政機關、重要部位等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對在禁放時間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根據該《燃放辦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將依法責令停止燃放,并予以收繳,或處以治安罰款,直至拘留。
對從事婚慶、殯儀等服務單位或個人以及各類場所,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或者時間,為顧客提供燃放煙花爆竹服務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帶頭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餐飲服務單位和小區物業應當告知消費者和業主依法燃放煙花爆竹,并積極做好各自責任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和勸阻工作,經勸阻無效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舉報電話:110。
閃電新聞記者 卜新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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