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1-22 15:37:11
齊魯網濱州11月22日訊
這份購房合同,是濱州市民張華在2007年的時候,買了一間商鋪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但因為在交房之后開發商跑了,這房產證就一直沒辦下來,但讓張華想不到的是,這個商鋪在她使用了八九年之后,竟然有人拿著房產證找上門來了,說房子是他的。
張華說,她的房子是2007年買的,一共是50萬多一點,507996元,她并沒有貸款,是分三次交清的購房款,第一次交了257996,第二次交了15萬,第三次交了10萬,最后一次交款的時間就是房子交付使用的時間,是2009年9月。
眼前的這份購房合同就是張華購房時和開發商濱州市環亞鹿城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的,張華的50多萬房款是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2009年9月5日,在工程完工后,交完所有款項的張華拿到了商鋪的鑰匙,但在隨后辦房產證的過程中,卻出現了意外。辦房產證的錢都交給售樓處了,但是開發商找不到了,人去樓空,張華為此去房管局去過好幾次,問問到底能不能再自己交錢辦房產證,房管局工作人員給出的答復是這個樓沒有交工備案證明,辦不了。
從2010年開始,張華多次找到濱州市房管局,但由于手續缺失,房產證始終就沒有辦下來。從那之后,張華就沒再過問過房產證的事,但卻擁有了這個房子的實際使用權,不管是自己做生意還是租給別人,門頭房一直都在正常使用中,但去年發生的一件事,卻讓張華目瞪口呆。
去年三月份,有一個人拿著房產證的來說是他的房子了,張華才知道用了十年的房子變成別人的了。更讓張華沒想到的是,自己的房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被賣了兩次了,前來找他要房子的這個人,就是從別人手里買來的,而他已經是第三個“房東”了,但奇怪的是之前的兩個房主,都沒找張華要過房子。
從那開始,由于房屋的歸屬出現糾紛,導致了房屋無法正常出租,現在這個商鋪張華只能當倉庫使用。
房屋初始登記資料造假 竣工驗收報告竟然出自2月30日
真金白銀買的房子,在用了8年后,竟然有人拿著房產證找上了門,既然當時開發商已經跑路,房屋一直沒有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房產證如何辦出來的,成了一個焦點。盡管這個房產證已經過戶了二次了,但房屋是如何完成初始登記的呢?帶著疑問,記者和張華的對象一起來到了濱州市房管局。
濱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也承認,這個房子初始登記時資料是假資料,但他們卻給辦出了房產證。
眼前的這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就是張華所購買的商鋪辦理房產證時的資料,但上面清晰的寫著是竣工驗收的時間是2008年,但張華所購買的商鋪是2009年才完工交付的。還沒完工,就有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這不得不讓人感到奇怪,但這所房屋初始登記檔案中的另一份材料,直接就讓人感到驚奇了。眼前的這份竣工驗收報告就放在張華所購買的商鋪的初始登記檔案中,2月30日這個填表的日期,看起來卻格外的醒目。未完成施工就經過竣工驗收的備案表,還有這份2月30日填寫的資料,在常人一眼就能看出的錯誤的資料,卻辦理出了這所商鋪的第一個房產證。
濱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說,“原來就是形式審查,咱那時候工作人員還比較單純,不尋思企業會造假?!?/p>
房管部門資料審查走形式 房屋轉手二次后房產證難以撤銷
作為房屋主管部門,在審查材料時卻只是走走形式,這成了出現目前這一幕的主要癥結所在。
濱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說,房子都是開發商的房子,房子賣給他了,在08年開發企業董事長讓股東先辦下房產證來了,可能是為了貸款還是怎么著,辦下來之后三年過去了,那個地方經營不善有些債務找到開發企業了,法院一看沒證,但有幾個有證,就把房子拍賣了,流拍了之后一個律師事務所把房子要過去了,抵他的費用,那個律師事務所給開發商做法律顧問。
因為涉及到債務糾紛,法院拍賣了開發商掛在股東名下的房產,盡管流派了,但按照法律規定,起訴開發商的律師事務所拿到了房屋的所有權,導致了房屋第一次過戶,以及第二次過戶,也因此給張華一家帶來了煩惱。
按照相關規定,假手續辦理的房屋登記證書,房管部門有權利給予撤銷。但目前正是由于房屋已經過戶過兩次,導致了撤銷難。其實這件事的源頭還在于房屋的初始登記,這么多的疑點,這么多的漏洞,房管局審查上的疏忽,導致了一系列問題的產生。針對這件事,我們還將繼續關注。
閃電新聞記者 馬銳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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