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網
2018-07-03 15:20:07
6月7日,濱州市鄒平縣的孫先生從網上購買了一套涼席,兩天后通過手機查看快件位置,發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快件已被簽收,如今過去20多天,孫先生與快遞公司多次交涉后,快件依然沒有找回。
孫先生提供的手機截圖顯示,位于江蘇南通的賣方發貨時間為6月7日,9日上午快件到達鄒平縣,當天下午由天天快遞公司快遞員孫某送件,晚上8點18分快件被簽收,簽收人顯示“收發室”。
孫先生說,寄送地址是沿街門頭房,根本就沒有收發室,而且快遞員沒有通知他簽收,自己是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快件被簽收了。
10日下午,孫先生撥打快遞員的電話,想詢問是誰簽收了快件、自己找誰取快件,但“一直無人接聽”。
12日下午,孫先生再次撥打快遞員電話,“打了5次才接通”。孫先生說,快遞員讓自己到東石村圓通快遞去拿件,但到了圓通快遞后被告知沒有他的快件;之后快遞員說放到東石村申通快遞了,于是孫先生又趕到申通快遞,也被告知沒有他的快件;孫先生第三次詢問時,快遞員告訴他快件在建宇商城快遞點,孫先生趕過去后發現還是沒有他的快件。
孫先生說,第四次詢問快件時,快遞員告訴他“快件應該還在快遞公司,回去給找找看,第二天送過來”。
14日,孫先生的快件沒有送來,也沒接到快遞員來電,于是撥打天天快遞客服查詢投訴,“客服說24小時給回復。”
投訴半小時后,鄒平縣天天快遞回電,孫先生詢問“為什么9日就簽收了到現在還沒到,沒送到就沒送到唄,為什么還和我撒謊說放到圓通、申通和建宇商城了?”
孫先生說,鄒平天天快遞當時回復“自己也不知道具體什么情況,快遞員已經給送了,快遞員回來后問問,48小時內給送來”。
48小時后的16日上午,孫先生未等到鄒平天天快遞的電話,于是打過去詢問,孫先生說當時客服“非常不耐煩”,“我們公司不知道這事,我現在給你問問還不行嗎?大不了弄沒了賠給你就是。”孫先生說,客服最后給的承諾是“再找找看,你等著吧,要是沒找到就在48小時內按購買物品原價賠償”。
孫先生說,向天天快遞總部投訴28小時后,天天快遞總部作出回復:再和當地的代理點核實一下,若是弄丟了的話就按購買價96元賠償,讓孫先生和發貨方聯系,在訂單上要求退款,然后快遞公司把款退給發貨方,發貨方重新發件。
這一回復遭到了孫先生的拒絕,孫先生認為96元是團購價,現在團購已經結束,賣方未必按96元發貨,“更重要的是鄒平天天快遞的態度問題,把快件弄丟了還讓我到處去取快件,投訴后一直拖著,每次說約定時間給我個回復,我不問就不回復。”
孫先生的快件到底是誰簽收的?29日,記者致電送件員孫某,孫某說快件是“自己先在手機上簽收的,想后來回公司順道捎著,但始終沒見到這個快件”。
隨后,記者又致電鄒平天天快遞公司,客服說,這件事已經按快件遺失內部處理完了,具體可咨詢天天快遞總部。
孫先生向濟南市郵政管理局投訴快件丟失和鄒平天天快遞態度問題,濟南市郵政管理局回復孫先生,快件丟失問題屬于快遞公司和發件人的合同,應該由發件人投訴要求賠償;快遞服務態度問題,孫先生需要提供和快遞員的通話錄音。
孫先生說,自己找快遞員取快件時并不知道快件已經丟失,怎么會事先就把對話內容錄音呢。
孫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多次投訴后收到了鄒平天天快遞給的處理結果“按內部處理”,對方未解釋“按內部處理”是怎么處理。天天快遞總部反饋給孫先生的處理結果是:對鄒平天天快遞罰款500元,貨款退給賣方。(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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