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平安無棣
2018-04-16 09:08:04
警情通報
4月11日,無棣縣一男子孫某華酒后滋事,被傳喚到派出所后仍然不配合民警執法,被無棣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4月10日23時許,無棣縣公安局海豐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男子在一店鋪內大吵大鬧,造成該店無法正常營業。
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發現該鬧事男子處于明顯醉酒狀態,拒不提供真實姓名及住址,并辱罵在場人員,民警遂將其口頭傳喚到海豐派出所接受詢問。期間,該男子在派出所辦案區撕扯并辱罵辦案民警,損壞辦案區內設施。無棣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及時派員趕到海豐派出所,對該男子在派出所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民警依法將其約束至酒醒后,經詢問,該男子名叫孫某華,45歲,無棣縣柳堡鎮人,對其本人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無棣縣公安局對孫某華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伍佰元。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