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傳媒網
2017-05-18 17:55:05
五年前張某第一次因飲酒駕駛被濱城區交警大隊查處,處以扣12分、暫扣駕照半年的處罰。然而他卻沒有吸取教訓。近日,他再次因飲酒駕駛被高新區交警大隊查處,被行政拘留五日、1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2017年以來,高新區交警大隊采取靈活多樣的執勤方式,不斷加大對酒駕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持酒駕整治常態化、零容忍。2017年4月20日晚,高新交警大隊組織開展夜間行動,22時許,張某駕駛一小型轎車行至新五路與高十一路時,被執勤民警攔截。經對其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60mg/100ml,屬飲酒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張某在高新區開了一家店,中午與朋友在一起喝酒一直喝到下午三點多,然后就回家休息了,晚上忙完飯店里的事情已經十點多了,自已開車正準備回家,沒想到被交警查到。民警上網查詢,原來張某早在2012年就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這是第二次酒駕的記錄。當張某得知必須重新考駕照時,“這駕照吊銷給我生活帶來太多不便了,沒想到二次酒駕處罰這么重。”張某悔不當初的說。
進入夏季,高新區交警大隊加大了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查處力度,然而個別駕駛員對飲酒駕駛的重視不夠,等到被查處時才后悔莫及。為此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二次酒駕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拘留,希望廣大駕駛員不要心存僥幸。
魯北晚報記者 馬光濤 通 訊 員 宣燕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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