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05-09 20:36:05
齊魯網濱州5月9日訊(記者 王飛飛)4月27日13時45分,濱州市陽信縣大偉駕校教練車“魯M3099學”小型汽車,由駕駛員潘某駕駛,在沿濱州市濱城區玉龍湖路由西向東行至五里村附近時,因車速過快,撞上路沿石,導致兩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的嚴重事故。
事故發生后,經交警部門調查:發生事故的教練車屬于陽信大偉駕校,對外出借。車上學員為無棣鑫通駕校學員。駕駛員潘某某無教練員資質,不屬于任何駕校,并且存在毒駕行為。
濱城區交警大隊事故科認定:潘某某吸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超速行駛,未確保安全的違法行為直接導致本起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確定:潘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宋某、李某、朱某、張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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