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北晚報
2017-03-30 10:29:03
隨著“去庫存”成為2016年樓市的主旋律,濱州市區住宅房產市場持續升溫。樓市火爆,房產經紀業也迎來了久違的春天。走在市區,不少細心的市民發現一個現象——房產中介遍地開花,有些路段甚至出現了短短百余米開了五六家店的情況。隨之而來的,是各類房產糾紛不斷。采訪過程中,多位購房者向記者直言深受中介之苦。
>>>誠信缺失成為房產中介交易糾紛的主因
3月17日,本報以《市民通過中介買房遭遇鬧心事 交了八萬八 看房時房子卻沒了》為題,報道了市民李先生通過濱州某房產中介買房,交了八萬八千元錢,看房時房子卻已經早被賣掉一事。盡管房產中介承認工作中存在失誤,但李先生提出退還已付款項時卻遭到中介公司的拒絕。李先生投訴到消協,得到的回復是對方不同意退款,建議走司法程序。
3月29日,市民李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反映:她于2016年10月通過市區某房產中介公司購買了一套二手房,雙方約定一個月后交房,期間由于辦理不動產登記問題擱置至今。2016年春節過后,濱州市區住宅房價節節升高。李女士再與中介聯系,中介竟然告訴她房子不賣了。李女士的女兒今年就要上小學了,這房子就是她給女兒買的學區房,中介的突然反悔,讓李女士叫苦不迭。如今的房價是一天一個價,再買一套不知道要多花多少錢,能不能找到合適的房源都是問題。而中介公司給李女士的答復也簡單:“實在不行,你就起訴吧。”
>>>一證一照齊全才具備房產經紀資格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現在濱州市區的房產中介公司至少有200家,只多不少。那么這么多的房產中介公司都有從業資格嗎?
記者采訪了濱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場管理科。一名王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在市房管局備案登記并審批合格的房產中介公司有40家。從事房產經紀首先要取得營業執照,經房管局進行房源核驗等程序,審批合格才能獲得房產經紀從業資格。對于在房管局有備案登記的房產中介公司,一旦存在違法違規等問題,可以對其撤銷備案,并通過房管局網站以及媒體發布通告,提醒購房者注意選擇區分。對于沒有在房管局備案登記的房產中介公司,因為房管局沒有執法權,也就沒有辦法進行監管。只能是提醒購房者在通過中介購房時,一定要看清中介是否有房管局備案的證明,謹慎選擇中介公司。
>>>房產中介從業門檻低、監管難
記者從濱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房產中介公司作為經濟機構,其經營許可沒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拿著身份證、戶口本及固定場所證明等即可申辦工商營業執照。而且其辦證程序和普通小賣部程序一致。工商部門監管的只是其“是否超出經營范圍,是否變更場所,是否公平交易”等行為,至于經營行為是否合法,產生糾紛如何處理,則無權干涉。
記者查詢相關法律發現,2016年4月1日,新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實施,其中第二章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但是《管理辦法》中并沒有強制措施,因此即便檢查中發現證照不齊的現象,也只能責令其改正。
>>>一旦發生房產中介交易糾紛怎么辦
記者了解到,現在對于企業的審批是按照《濱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施行“先照后證”,也就是先辦營業執照后辦資格證,相應降低準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有明確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履行監管責任,依法依規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有關職能部門配合。無明確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由工商部門牽頭履行監管責任,依法依規查處有關違法行為。相關職能部門配合。針對部分無專門執法力量的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其依法提請工商等有關部門牽頭共同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的具體規定,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實現無縫銜接。各職能部門對其監管范圍內的經營事項,原則上實行屬地監管,由相應的縣(區)政府部門負責監管,市級職能部門主要行使市場執法監督指導、協調跨區域執法和重大案件的查處職責。各職能部門在監管執法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屬于其他部門監管職責的,應及時告知相關部門。各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履行監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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