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20-02-19 09:08:02
為了幫助旅游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經營困難等問題,2月7日,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全市68家旅行社及8家分社下發了《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截至2月18日,共收到首批22家旅游社申請,將暫退旅游保證金274萬元。
此次旅行社辦理暫退保證金的范圍為全市所有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兩年內(2022年2月5日前)旅行社應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
市文化和旅游局將于3月5日前完成暫退旅游保證金工作,接受暫退部分質保金的旅行社可通過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網站,獲取申請辦法和方式。
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
各縣(市、區)文化和旅游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統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當前經營困難,履行社會責任,根據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決定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和標準
暫退范圍為全國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
二、交還期限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
三、辦理時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將依據有關規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個月之內完成暫退保證金工作。
四、辦理需提交的資料及提交方式
接受暫退部分質保金的旅行社需提交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申請書、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按期交還承諾書,并郵寄至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與執法監督科,收件人:董曉冬,地址:黃河十一路825號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電話:3162505。
五、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要指導和督促本轄區旅行社企業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及時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并建立工作臺賬;要加強監管,對未按期交還保證金的旅行社要依法依規查處,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各縣(市、區)于2020年3月10日前將保證金退還情況、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上信息變更及備案情況等報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與執法監督科。
特此通知。
附件:1.《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申請書》
2.《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
聯系人:徐惠 董曉冬
聯系電話:3162505
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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